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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省教育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发布春季开学消防安全提示

发布时间:2024年03月02日 点击数:4678

寒假即将结束,全省学生将陆续返校复课,目前正值冬春交替时节,大风天气多发,气温起伏明显,用火用电用气频繁,火灾风险较高。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,确保广大师生返校复课期间的消防安全,河北省教育厅、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发布春季开学消防安全提示:

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,对教室、宿舍、实验室、图书馆、食堂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,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,保证安全出口、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畅通。要通过校讯通、微信群、QQ群等渠道,对教职员工、学生和家长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、警示,提醒学生和家长切勿将烟花爆竹、孔明灯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学校。

开学后,要组织全校师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,确保教职工会报警、会组织引导疏散、会扑救初起火灾,确保学生能够正确逃生。要强化日常值班值守,落实火灾防范措施,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、巡查,及时消除火灾隐患。

学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校时,不携带汽油、柴油、酒精、烟花爆竹、打火机等易燃易爆危险品。家长自驾车辆送校的,要提前检查油路、电路消除火灾隐患,不往车外抛扔烟头,停车严禁占用、堵塞安全出口、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;遇有执行应急任务的救援车辆,应主动避让。

学校要面向学生开展常态化消防宣传教育,使其了解校园火灾特点,学习校园防火常识,认知消防安全标识,熟悉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位置,掌握逃生自救技能和正确报火警方法。不攀爬楼梯、走道、水池等区域的护栏设施,不到无护栏的平台玩耍,避免坠落。

利用电教设施开展教学时,要按规程安全使用电脑、投影仪等教学设备,用毕及时关闭电源。学校实验室要按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,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演练,保持疏散通道畅通;要按照理化特性分类储存实验室药剂,远离火源、热源,防止受潮;实验时要遵守操作规程,妥善处理实验废液和废物。

定期对校园内的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,出现破损老化及时维修或更换。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,严禁私拉乱接电线,严禁使用明火照明,避免手机、笔记本电脑、充电宝等设备彻夜充电,做到人走电断。

学校食堂要配备灭火器、灭火毯等灭火器材,定期清洗油烟管道、燃气灶具,做到厨房用火用电用气不离人、人走灭火断电断气。要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,妥善储存燃料。

校外托育、培训机构等场所要符合消防安全条件,配齐配足消防设施器材,严格用火用电用气和易燃可燃物安全管理,确保疏散通道畅通,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,严禁在外窗、阳台、安全出口等部位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、广告牌等障碍物。

学校微型消防站要配齐装备器材,加强日常训练和管理,遇有火灾时第一时间到场处置。师生遭遇火灾时要保持镇静,根据现场情况妥善应对处置,并拨打119电话报警;逃生时要沿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有序逃生,不贪恋财物,不乘坐电梯;低年龄段的学生不要尝试灭火,应第一时间迅速逃生,撤离到安全地带后及时报警。